畜禽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养猪业的5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4-09-30 来源:新牧网
2014年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开局之年,力度和决心都非比寻常,特别是广东、福建、浙江、深圳等南方诸省成为首要生猪环保改造对象。其中广东主要改造100头以下小场户,新建年出栏3万头/年以上大户。这种势头也将加速我国生猪存栏量缩减,寻求再平衡。
2014年1-9月份主要地区禁养/强拆情况
1、环保法出台执行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成本势必增加,据调查猪场建设环保投入比重已占40-50%,未来生猪养殖成本将再上一个台阶,生猪成本或将由行业公认的13元/公斤成本价上涨至14元/公斤;
2、环保法规仍进一步促进产业转移,东北成养殖新区;经济发达及养殖密集地区向山区边远地区转移,成生猪养殖调整区;
3、加速规模化进程的步伐,猪场总价值和抗风险能力将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4、经过禁养和强拆后,新建猪场增多,新猪场疫情爆发几率将低于老猪场;
5、存栏量水平也将受到一定挤压,虽然不至于对全国造成大的冲击,但是至少可以降低规模快速扩张所导致的产能过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