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获批
发布时间:2014-12-05 来源:新牧网
12月4日,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
会议指出,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对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遏制传染病流行,提升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以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为根本,认真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全省每年4月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月”活动,街道(乡镇)每月组织一次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清扫行动,各单位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水平;以卫生防病为核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和卫生创建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病媒生物防制体系,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和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使全省所有城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会议强调,要明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主体责任,强化督促落实。
会议指出,我省是家禽养殖和消费大省,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活禽市场管理很有必要。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家禽经营管理模式,规定了活禽经营、生鲜家禽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监管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法律责任。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草案)》的议案和《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