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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动物疫病的预防

发布时间:2020-01-04 来源:admin


     震后灾区一是畜禽舍大部分毁坏,饲养环境改变;二是大量畜禽被压死、饿死,病原微生物在尸体上滋生,尸体腐烂,病原大量扩散;三是地面裂缝、山体坍塌,土壤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被暴露,污染水源等环境;四是大部分畜禽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疫病的侵袭;五是次生灾害如暴雨、暴雪、大风等引起病原菌扩散;六是防疫设施不健全,制约了防控工作的开展。灾后发生的动物疫病中,对人和动物威胁比较大的是人畜共患病传染病,病毒类的有狂犬病等,细菌类的有牛、羊炭疽等,寄生虫类的有钩端螺旋体病和猪囊虫病等。
  根据动物疫病发生的特点以及防治环节,当前主要应抓好病死畜禽的处理、饲养场舍以及环境的消毒、免疫接种、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疫情监测,以及防止动物霉变饲料中毒等工作。具体应做好如下几点:
  一、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
  病死畜禽体内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最简单有效的处理方法是将死亡的畜禽进行深埋,应选择高岗地带,坑深应在2米以上,尸体入坑后,洒上石灰或消毒药水,覆以厚土。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焚烧。禁止贩卖屠宰病死畜,确保灾后无大疫。
  二、做好灾后消毒工作
  灾后,要对辖区内的养殖环境和畜禽圈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工作,避免病原与畜禽群体的直接接触,降低发生动物疫病的风险。其中,消毒的重点地方有畜禽舍、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场地、仓库、中转场地、牲畜市场、农贸市场、饮水源、畜禽运输车辆等。消毒方法有日晒、焚烧、堆积发酵等物理消毒、生物消毒和化学消毒,其中化学消毒方法应用最为广泛。
  三、加强免疫工作
  在灾区开展动物疫病紧急免疫工作。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其他动物疫病逐步开展紧急免疫工作。灾后,特别要加强炭疽、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及牛出血性败血症、牛病毒性腹泻、犊牛副伤寒、羊痘、羊猝疽、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黑疫等其他动物疫病的紧急免疫。对于其它畜禽传染病,也要根据疫情动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对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场要及时采集样品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发现免疫抗体未达标的畜禽群体,应及时补免,避免疫情的发生。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的目的,在于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以便迅速采取防范和扑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应安排兽医巡回小分队,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发现疫情要及时诊断,按程序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扑灭。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对疫点进行封锁,对病畜及同群畜进行扑杀,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各地应加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避免大面积疫情发生。
     五、加强检疫监督工作
  震灾使种畜禽受到很大损失,灾后农民急需补栏,苗猪苗禽普遍不足,需要到外地调运,稍有不慎就会带进疫病。据此,当前检疫工作尤为重要,这是切断疫源传播、防止疫病传入和流行的关键。检疫监督工作的重点是把好四道关,即产地检疫关、市场监督检查关、收购屠宰检疫关和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关。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无免疫耳标的畜禽上市,严禁玩忽职守或只收费不检疫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对违章经营和调运者要严肃查处,对检疫监督失职者要从严从快惩处。
  六、防止畜禽食入霉变饲料中毒
  防止霉变饲料中毒的根本办法是禁喂霉变饲料。为了防止饲料霉变,可以在饲料中添加丙酸钠、丙酸钙、双乙酸钠等防霉剂,也可采取一些消除毒素的办法,减轻毒素的危害。一是利用晴天暴晒,通过阳光中的紫外线消毒;二是将霉变的饲料用4倍~6倍的清水浸泡6小时~12小时,并充分搅拌,倒去浸泡水再加清水浸泡,连续4次,然后晒干使用;三是用5%~8%的石灰水浸泡3小时~5小时后,再用清水洗净,晾晒后饲用;四是用氨水去毒,每公斤饲料加氨水12.5克~20克,均匀搅拌后放大缸内,密封放置3天~7天,启封后摊晾24小时~36小时再使用。经过脱毒处理的饲料,也要注意搭配使用,并注意增喂青绿多汁饲料,以减轻毒素的危害。猪霉变饲料中毒的症状,一般为体温正常,粪便干燥、呕吐。另外,常见阴户肿胀,乳腺增大,母猪不孕并有流产现象。有的出现神经症状,严重的发生死亡。霉变饲料中毒无特殊疗法。
  七、保障应急物资储备
  灾区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应急工作,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保证发生动物疫情时有充分的疫苗、消毒药、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等。
  八、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管理
  要加强对流浪动物的收容,管理工作。必要时予以扑杀,防治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
  九、几种动物疫病的防控
  (一)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炭疽芽孢对环境抵抗力极强,一旦污染,传染性可保持若干年。本病呈地方流行,家畜吃了被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的饲料或水,就可发病。
  防控措施:疫区采取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
  1. 放牧管理 严禁牲畜到炭疽杆菌芽孢污染的地方放牧。禁止猪、牛、羊在圈外散养。
  2. 免疫原则 对猪、牛、羊要注射无毒炭疽芽孢苗。炭疽灭活疫苗,每头牛皮内注射1毫升,每只羊皮内注射0.2毫升。
  3. 饲养管理 建立和健全消毒隔离制度,保持圈舍清洁,增强动物抗病能力。
  4. 快速处置患病动物 发现疑似炭疽动物,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等,并采样送检。严禁在非生物安全条件下进行疑似患病动物、患病动物的尸体剖检。一旦发现家畜突然发病、死亡,要及时报告兽医部门,进行诊断处置。
     (二)狂犬病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所有温血动物和人的一种急性致死性脑脊髓炎,以狂躁不安、行为反常、攻击行为、进行性麻痹和最终死亡为特征,潜伏期长,致死率几乎100%。犬感染狂犬病病毒后,潜伏期一般为2~8周,长的可以达到数月至数年,短的仅有一周。牛和羊狂犬病的平均潜伏期15天,平均发病期4天。
  防控措施:采取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
  1. 免疫原则 所有犬实行全面强制免疫,每年免疫一次。重点做好城镇、高发地区犬的免疫。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内所有易感动物和被咬伤的动物进行紧急免疫。狂犬病冻干苗:每只犬皮下注射1头份。
  2. 其它防疫措施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加强犬的饲养管理是预防狂犬病的重要措施,养犬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免疫标识制度;在饲养环节实行拴养,同时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组织消灭流浪犬。二是加强监测,采集新鲜唾液用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进行检测。三是规范引种,异地引种应到非疫区引种。
  3. 人群预防狂犬病 一是防止暴露(远离犬等动物);二是有暴露风险之前,先进行免疫;三是作业时应当穿防护服;四是被犬咬伤后,要及时处理伤口,即挤压、清洗、暴露伤口,严禁做一般性伤口包扎处理。尽快进行暴露后疫苗注射。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的烈性传染性疾病,其在禽类中发病急、传播快、病死率高,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冬春季节多发。潜伏期短,从数小时到数天不等,最长可达21天。
  防控措施:采取以免疫、扑杀病禽、环境消毒等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控制疫情的扩大蔓延。
  1. 免疫原则 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所有禽类进行紧急预防接种,控制疫情的扩大蔓延。雏禽皮下注射灭活疫苗或滴鼻点眼法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成年禽肌肉注射灭活疫苗。
  2. 扑杀病禽及同禽群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后,应该立即扑杀三公里以内的全部家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 环境消毒 流感病毒对消毒剂及热比较敏感。常用的消毒剂,如醛类、含氯消毒剂、酚类、氧化剂、碱类等均能杀死环境中的病毒。对污染的禽舍进行消毒时,必须先用去污剂清洗以除去污物,再用次氯酸纳溶液消毒,最后用福尔马林和高锰酸钾熏蒸消毒。铁制笼具也可采用火焰消毒。粪便和垫料应通过掩埋来进行处理,对处理粪便和垫料所使用的工具要用火碱水或其它消毒剂浸泡消毒。对过往车辆以及场区周围环境、孵化厅、孵化器、鸡舍笼具以及工作人员的衣帽和鞋等都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4. 其他措施和要求 养殖场应远离居民区、集贸市场、交通要道等。杜绝鸟类与家禽的接触。在养殖场中应专门设置工作人员出入的通道,严禁一切外来人员登录或参观养殖场区。
  (四)口蹄疫
  口蹄疫为牛、羊、猪等偶蹄动物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农业部将其列为一类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传染病。本病具有发病急、流行快、传播广、发病率高等特点。潜伏期一般为2~7天,个别可长达21天,一年四季均可发生。
  防控措施:疫区和受威胁区只有采取以免疫为主、扑杀和消毒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才能控制本病的发生和流行。
  1. 免疫原则 在疫区和受威胁区,对猪牛羊等易感动物定期进行口蹄疫疫苗接种。猪肌肉注射O型口蹄疫灭活苗;牛羊肌肉注射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奶牛和种公牛肌肉注射A型灭活疫苗。
  2. 扑杀病畜及同群畜 对所有口蹄疫病畜和同群畜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3. 疫情处置 一旦发病,则应及时报告疫情,同时在疫区严格实施封锁、隔离、消毒等综合措施。
  (五)猪瘟
  猪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致死性疾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厌食、腹泻与便秘相间,最后衰竭、死亡。猪瘟具有高度接触传染性,流行广泛,发病率高、死亡率高,危害极大。农业部将其列为一类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传染病。
  防控措施:应采取免疫预防和淘汰感染猪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
  1. 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带毒猪并立即扑杀,建立新的无带毒健康种猪群,培育健康后代。
  2. 强化免疫,提高群体的抗病能力。
  3. 疫情处置,发生疫情时,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严格隔离,彻底消毒,强制免疫,严防疫情扩散。
  (六)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又名猪蓝耳病,PRRS)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猪急性、高热性、高致病性传染病,不同年龄、品种和性别的猪均可发生,但以妊娠母猪和仔猪最为常见。该病以母猪发生流产,死胎、弱胎、木乃伊胎以及仔猪呼吸困难、高死亡率等为主要特征。农业部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
    防控措施:
  1. 加强猪群的饲养管理、保持合理的饲养密度、降低应激因素、保证充足的营养、增强猪群抗病能力。
  2. 科学免疫,用农业部批准生产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依照规范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 加强流通监管,杜绝病猪流通。
  4. 加强疫病检测,建立无病害健康种群。
     5. 疫情处置 一是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二是封锁疫区、扑杀病畜、隔离同群畜;三是严格消毒;四是紧急预防接种。
  (七)牛病毒性腹泻
  牛病毒性腹泻又称黏膜病,是由病毒性腹泻所引起的牛的一种传染病。家畜中牛、羊、鹿、猪均可感染本病。患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直接或间接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感染,也可通过胎盘感染本病。新疫区急性病例较多,死亡率高达90%~100%,发病牛以4月龄~18月龄居多。老疫区急性病例少,发病率和死亡率较低。冬末和春季发病率较高。潜伏期7天~14天,多数隐性感染。
  防控措施:以预防为主,加强检疫,目前无特效疗法。
  1. 免疫原则 本病高发区对奶牛接种疫苗是预防该病的措施之一。用猪瘟疫苗免疫,成年母牛使用4头份、犊牛使用2头份,其他成年牛使用6头份。
  2. 常规治疗 常规药物主要是抗菌素和磺胺类药物,对伴随此病的继发细菌感染有效。对体温升高病牛曾用抗生素,补糖,补水,补碱等治疗,终以死亡结束。
  3. 预防措施 一是对无病牛场,应坚持自繁自养原则,欲引进奶牛时,不从病牛区购牛,严禁将病牛引入场内;应加强公牛检疫,不使用有病公牛及病牛的精液;定期对全群牛进行血清学检查;对奶牛饲养区要采取严格的卫生措施,病牛场与健牛场实行隔离,严禁病牛场人员登录健牛场,防止将病带入。二是对发病牛场,及时隔离发病牛,人和健康牛要远离污染的饲料和水源,避免人与病牛接触。可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对症治疗。